交流合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交流合作 > 国内合作 > 正文

【新闻】我院与天津海事法院海商庭召开合作交流会

发布日期:2013-07-02 作者: 点击:

    2013年6月27日,我院邀请天津海事法院海商庭郑长伟庭长、吴文哲法官、王会然法官及书记员李国胜来校访问,双方进行交流座谈以增强相互了解。我院院长费安玲教授、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韩文生副教授、副院长辛崇阳教授、副院长杜娟副教授及教研处李建红老师参加座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教授应邀参加。

    首先,费安玲教授介绍了学院建设、法学人才培养及最新法学教育动态等方面信息,强调目前法学研究生教育开始从过去重理论研究向理论与法律实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注重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培养适合法律实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她表达了进一步加强双方学术交流、学生实习等合作意向,并赠送我校建校六十周年纪念宣传册。

    天津海事法院作为全国十个海事法院之一,郑长伟庭长对其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海商事案件的审判特点——行政管辖范围广、案件结案时间长、案件事实复杂等。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作为船运大国,货运代理、船舶碰撞、海域污染等案件逐年增多,审判中遇到的理论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实务部门与法科院校的合作交流亟需加强。他深切地表达了与我院结成合作单位的意向。

    之后,马呈元教授对目前国际法律理论做了简单介绍,表示会全力配合我院,提供优良师资,实现教学科研与实务工作的双赢。韩文生副教授则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及就业等方面内容,对学院毕业生特点进行了介绍,并希望能为法院审判实务工作提供更优秀的毕业生。

    建立并加强与专门法院的交流合作,增进与实务部门的协同创新,符合学院的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定位。对于未来学院与天津海事法院的进一步深入合作,双方均充满期待。